- 拒絕登陸
- 護照・簽證(VISA)
-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 入境及登陸檢查
我將逐一說明各項流程與要素的內容。
拒絕登陸
並非任何人都能入境日本。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不能讓罪犯或危險人物進入日本。因此,日本政府透過法律,分別規定了「可入境者」與「不可入境者」。其中,針對「不可入境者」的規定,是以列舉「拒絕登陸事由」的清單為依據,據此進行客觀、公平且統一的判斷;若符合相關事由,原則上將被拒絕登陸。
「畢竟還是不能讓罪犯入境吧」
護照・簽證
原則上,入境日本需持有護照(Passport)及簽證(VISA)(另有例外)。
護照(Passport)通常呈手冊形式,由該外國人所屬國家的政府簽發,其作用在於確認該外國人的身分,並在必要時擔保將其接回。藉此,接納外國人的國家得以從最可信的資訊來源,獲取經確認內容正確的個人基本資料,據此准予入境;若發生緊急狀況,亦可要求該國承擔接回責任。
「雖然是在美國,但我們那邊的愛德華要過去那邊(日本),請多關照。如果有什麼事,請告訴我。」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是來日本前事先取得在留資格預定許可的文件。這項事先取得許可的制度自有其存在理由。
首先,要登陸日本,必須滿足三大條件。
- 不屬於拒絕入境事由
- 護照(Passport)與簽證(VISA)必須有效
- 符合居留資格之要件
若符合上述三項條件,即可獲准入境。在這三項條件中,關於是否符合居留資格的審查通常需要較長時間。因此,這份證明書的用途,是讓外國人在身處本國時,便能預先取得關於第3項「居留資格」部分的審查結果,而非抵達日本後才現場排隊等候審查。預先取得此證明書,是現行主要的申請流程。
入境及登陸檢查
入境審查包含以下三項入境條件的審查。通過此階段後,即可獲發居留許可。
- 不屬於拒絕入境事由
- 護照(Passport)與簽證(VISA)必須有效
- 符合居留資格之要件
此外,根據制度規定,上陸許可的審查共提供三次機會。
- 第一次審查:入境審查官的審查
- 第二次審查:特別審理官的審理
- 第三次審查:向法務大臣提出異議
「將針對這 3 項內容,採用 3 階段的審查制度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