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入境者的入境審查

 法規規定,欲首次入境日本的外国人,必須提出入境申請,並自行證明符合入境條件。由於無法無條件准許外国人入境,這是一項理所當然的規定。此外,需特別注意的是,舉證責任在於外国人一方,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日本政府並不會為入境事宜提供各種便利。

以下將說明上述「登陸條件」的具體內容,以及用以證明符合該登陸條件所需的證明文件等。

審查工作由隸屬於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入境審查官負責。

登陸條件(或登陸條件符合性審查規定)

具體而言,入境條件將在日本的機場及海港針對以下項目進行核驗。必須全部符合。

  • 不屬於任何拒絕入境事由
  • 所持護照必須有效
  • 若需簽證,該簽證須為有效
  • 登陸目的並非虛假
  • 入境目的須符合居留資格之規定(高度專業職第2類及永久居留者除外)
  • 申請的居留期間須符合法令等規定

由機場公司等進行的審查

補充說明一下,其實日本入境審查在實際上早已開始。當旅客從本國搭乘飛往日本的飛機或船隻時,會對以下項目進行簡易檢查。

  • 護照的有效期限
  • 是否持有簽證
  •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如有需要)

這是因為,若外國人無法入境日本,機場公司與海運公司將負有接收這些由日本接載而來的外國人的責任,因此會在登機前進行事前檢查。

在空海港申請登陸日本所需的具體文件等

以下為證明符合上述登陸條件之相關資料。

  • 護照
  • 簽證
  • 提交卡片(登陸許可申請書=外國人入境紀錄=E/D卡)
  •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則上須出示)
  • 個人識別資訊(16歲以上者,需提供指紋及臉部照片)

※若屬「高度專業職1號」或「特定技能」居留資格,必須依據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辦理。

若符合登陸條件

 若符合入境條件,護照上將貼有貼紙式入境許可印章。此外,中長期居留者將於此時獲發居留卡

登陸許可印章的內容

在此情況下,入境審查即告結束,您便可正式入境日本。從法律上來說,此時才算正式登陸日本。根據現行制度,在通過審查之前,法律上視同尚未離開飛機或船隻。

若不符合登陸條件時

 若無法充分證明符合登陸條件,原則上即視為未能通過入境審查官進行的初次審查。不過,僅因未通過此初次審查,並不表示會立即被遣返至原籍國。

在這種情況下,負責人員將由入境審查官變更為特別審理官,並針對未能提出證據的事項,給予當事人口頭陳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