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管违反审查流程

违反审查是指对涉嫌符合强制出境理由的外国人,确认其是否真的符合相关理由的审查程序。它是构成强制出境手续的一连串流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整个流程的中间阶段。

违反审查的前后整体流程

从起点到终点,违反审查的前后流程呈一直线排列:

  1. 首先,外国人存在特定的违规行为。
  2. 如果该行为涉嫌符合强制出境理由入国警备官将进行调查,并判断是否需要收容。
  3. 上级官员(主任审查官)如果同意收容判断,则签发“收容令书”。
  4. 该外国人根据收容令书被收容
  5. 在收容期间,入国审查官会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强制出境理由(外国人本人也参与其中)。
  6. 审查结果:如果不符合理由,则立即释放;如果确定强制出境,则签发“强制出境令书”,并开始执行程序。
  7. 根据强制出境令书再次被收容。
  8. 在身柄受限的状态下被强制遣返回国。

违反审查的具体程序

违反审查本身由以下三个阶段构成:

  1. 移交阶段
  2. 审查阶段
  3. 审查结果阶段

移交(由入国警备官执行)

涉嫌违反法规的外国人在这一阶段通常已被收容。在收容后的48小时内,警备官必须将嫌疑人连同笔录和证据移交给入国审查官。这48小时的规定也是为了防止不必要地延长收容时间。

审查(由入国审查官执行)

接手移交的入国审查官会迅速审查该外国人是否符合强制出境理由,并制作相关笔录。

审查结果:如果不符合强制出境理由

如果审查结果认定不符合强制出境理由,该外国人将立即被释放。这是对外国人最有利的结果,案件至此结束。

审查结果:如果符合强制出境理由

如果审查结果认定符合强制出境理由,该外国人将面临三种选择:

  • 申请口头审理进行抗辩
  • 不申请口头审理,接受结果
  • 通过“出国命令”出境

申请口头审理进行抗辩

如果不服入国审查官的认定结果,外国人在收到认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特别审理官申请口头审理。

什么是特别审理官的口头审理?

这是强制出境程序三个审查阶段中的第二阶段:

  1. 入国审查官的审查
  2. 特别审理官的口头审理
  3. 法务大臣的裁决
针对“非出国命令”认定提出的抗辩

即使承认违规事实,如果对“强制出境”这一处分不服,认为应当适用“出国命令”而非强制出境令,也可以申请口头审理。

什么是出国命令?

简单来说,出国命令是一种比强制出境限制更少、更具自主性的离境方式。它对之后的再次入境限制(处罚)也相对较轻。申请出国命令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接受结果并执行强制出境

如果不申请口头审理,主任审查官将签发“强制出境令书”。这通常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

  • 外国人签署了“口头审理放弃书”。
  • 收到通知书后超过3日未提出申请。

“如果回应太慢,入管局将直接关闭审查并执行遣返。”

被认定为日本出国命令对象的情况

如果获得了上述“出国命令”,外国人将立即被释放,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