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页中,我将说明“在留资格”对于在日本居留意味着什么,以及它的种类。
什么是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是规定该外国人在日本可以进行何种活动的资格。规定的内容主要与就业有关。世界上有无限多种工作种类和就业形式,在留资格规定了该外国人可以在日本从事哪种工作或以何种方式就业。
反过来说,在留资格是政府规定“什么样的外国人可以进入日本”的标准。本来,外国人没有进入日本并居留的法定权利。通过法律创设并赋予居留的法定权利,给予外国人中的特定例外以在日本居留的权利或资格。因此,在留资格的内容被设计为对日本社会和经济有益,旨在通过外国人的居留实现国际协调和日本的发展。
在留资格规定了限制、自由和义务
因此,在留资格划定了该外国人在日本可以进行的活动(主要是工作方面)的范围,在该范围内给予自由,并许可其只要从事该活动就可以在日本居留。换句话说,如果无法从事该活动,或者持续不从事该活动,就变成了在留资格范围之外的状态,这将成为取消在留资格的原因。因此,对于该外国人来说,继续从事在留资格中规定的活动,可以说是为了在日本居留的条件和义务。
在留资格不是“居留许可”
可能会让您感到惊讶,但在留资格本身并不是在日本居留的许可。这个许可被称为“上陆许可(Landing Permission)”,而在留资格只是上陆许可的一个条件。因此,仅仅符合特定的在留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日本居留的许可。居留许可是在包括在留资格的适当性在内的综合判断下进行的。在留资格只是该判断的一个组成部分。
“仅凭‘自己符合特定的在留资格’这一点,是无法在日本居留的。”
在留资格是上陆许可的三个条件之一
在留资格共有29种
在留资格有29种。以下是29种资格的列表、各自的概要以及分类。
在留资格一览
-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
- 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护理、兴行、技能、特定技能、技能实习
- 文化活动、短期滞在
- 留学、研修、家族滞在
- 特定活动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各在留资格的概要
- 外交… 用于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公关机构最高级外国人。
- 公用… 用于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公关机构的外国人。
- 教授… 用于在大学等机构进行研究、研究指导、教育的外国人。
- 艺术… 用于从事伴有收入的艺术活动的外国人。
- 宗教… 用于从事布教等宗教活动的外国人。
- 报道… 用于从事新闻报道活动的外国人。
- 高度专门职… 用于拥有高度专业能力的外国人(积分制)。
- 经营・管理… 用于在日本进行事业的经营、管理或贸易的外国人。
- 法律・会计业务… 用于利用法律、会计相关资格进行活动的外国人。
- 医疗… 用于利用医疗相关资格进行活动的外国人。
- 研究… 用于进行研究的外国人。
- 教育… 用于进行教育活动的外国人(如语言教师)。
-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用于利用理科或文科的技术、知识,或者利用国际性的思维和感受性进行活动的外国人。
- 企业内转勤… 用于在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关联公司等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职的外国人。
- 护理… 用于拥有护理福祉士资格,从事护理或护理指导的外国人。
- 兴行… 用于从事演剧、演艺、演奏、体育等娱乐活动的外国人。
- 技能… 用于在特定特殊领域利用熟练技能进行活动的外国人。
- 特定技能… 用于在人手不足的行业从事需要相当程度知识或经验的业务的外国人。
- 技能实习… 用于在特定领域接受讲习,提升技能等并从事业务的外国人。
- 文化活动… 用于从事不伴有收入的艺术活动,或学习日本文化的外国人。
- 短期滞在… 用于短期停留进行观光、保养、体育、探亲、参观、讲习、会议、商务联络等类似活动的外国人。
- 留学… 用于在小学、中学、高中、专门学校、大学及其他类似机构接受教育的外国人。
- 研修… 用于在接收方完善的体制下进行不伴随实务的技能学习的外国人。
- 家族滞在… 用于接受在留外国人抚养的配偶或子女。
- 特定活动… 用于上述在留资格未涵盖但被认可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
- 永住者… 用于无在留期限、限制较少并能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
-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用于日本人的配偶或子女。
-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用于永住者等的配偶,或在日本出生并继续在留的永住者的子女。
- 定住者… 用于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这三种资格以外,但与之相当的外国人(日裔、难民等)。
在留资格的分类
在留资格通常被分为7类。每一类都有共同的特征。以下是汇总表,随后是对该表的解说。
| 活动・身分基准 | 就业・非就业基准 | 就业可否 | 省令基准 | 相应的在留资格 |
|---|---|---|---|---|
| 基于活动 | 就业类 | 可 | 有 |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经营・管理、高度专门职、特定技能、技能实习、护理、教育、研究、医疗、兴行、法律・会计 |
| 就业类 (特殊) | 可 | 无 |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 | |
| 基于活动 | 非就业类 | 不可 (※) | 有 | 留学、研修、家族滞在 |
| 基于活动 | 非就业类 | 不可 | 无 | 短期滞在、文化活动 |
| 基于身分 | 居住类 | 无限制 | 无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
| 其他 | 特定活动 | 根据指定 | 个别 | 特定活动(打工度假、实习等) |
基于活动内容的在留资格 与 基于身分的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根据重点是“活动”还是“身分”,分为两大类。
基于身分的在留资格
侧重于该外国人的身份,例如是否具有永住身份,或是谁的家属等(侧重于户籍或家谱)。归类于此的在留资格如上表所示的4种。
基于活动内容的在留资格
侧重于该外国人在日本做什么。例如:作为公司职员工作、作为经营者工作、与企业签约工作、观光、参加活动等。
就业类与非就业类
上述基于活动的在留资格又分为就业类和非就业类。非就业类资格不以工作为前提,因此工作属于在留资格规定外的活动,原则上作为违规行为被禁止。但是,通过申请可能允许进行轻微的就业(打工)。
有省令基准(在法律基础上更详细的条件)的在留资格
“省令基准”(上陆许可基准)是比法律设定得更细致的规则。虽然法律是由国会制定和修改的,但如果所有项目的制定和修改都需要国会表决,恐怕会导致应对粗糙且迟缓。因此,法律允许行政方面在法律中预先记载许可,随后政府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可以自行裁量设定省令基准作为规则,从而实现细致且迅速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