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日本的居留整體結構與流程

外國人赴日居留時,請先了解居留程序的大致整體流程。無論是何種居留身分,絕大多數情況下最終都會遵循以下流程之一。了解自己目前處於哪個階段、需要準備什麼、接下來可能發生什麼、以及當下可能面臨什麼情況,將有助於讓您對居留生活感到安心與自信。

「取得全圖吧」

幾乎所有在日本的居留過程,都會經歷以下三個階段。外國人從日本境外來到日本,在日本居住一段時間後,再因某種原因離境。也就是「入境、居住、離境」。而每個階段都由眾多程序與規則所構成。

  1. 入境階段
  2. 居留階段
  3. 出境階段

對於希望在日本居留的外國人而言,在掌握整體情況的同時,理解自身面臨的問題或疑問屬於哪個階段的哪個環節,對於能夠冷靜、安全且充滿自信地在日本居留而言,至關重要。

「既然我現在身在此處,接下來就該做這個了。一年後就得做這件事了。」

那麼,讓我們來詳細看看這些內容吧。

入境階段的流程與要素

  • 拒絕登陸
  • 護照・簽證(VISA)
  •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 入境及登陸檢查
  • 居留資格

我將逐一說明各項流程與要素的內容。

拒絕登陸

 並非任何人都能入境日本。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不能讓犯罪者或危險人物進入日本。因此,日本政府透過法律,分別規定了「可入境者」與「不可入境者」。其中,針對「不可入境者」的規定,是以列舉「拒絕登陸事由」的清單為依據,據此進行客觀、公平且統一的判斷;若符合相關事由,原則上將被拒絕登陸。

「畢竟還是不能讓罪犯入境吧」

護照・簽證

 原則上,入境日本需持有護照(Passport)及簽證(VISA)(另有例外)。

護照(Passport)通常呈手冊形式,由該外國人所屬國家的政府簽發,其作用在於確認該外國人的身分,並在必要時擔保將其接回。藉此,接納外國人的國家得以從最可信的資訊來源,獲取經確認內容正確的個人基本資料,據此准予入境;若發生緊急狀況,亦可要求該國承擔接回責任。

「雖然是在美國,但我們那邊的愛德華要過去那邊(日本),請多關照。如果有什麼事,請告訴我。」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是來日本前事先取得在留資格預定許可的文件。這項事先取得許可的制度自有其存在理由。

首先,要登陸日本,必須滿足三大條件。

  • 不屬於拒絕入境事由
  • 護照(Passport)與簽證(VISA)必須有效
  • 符合居留資格之要件

若符合上述三項條件,即可獲准入境。這三項條件中,關於是否符合居留資格的審查通常需要較長時間。因此,這份證明書的用途,是讓外國人在身處本國時,便能預先取得關於第3項「居留資格」部分的審查結果,而非抵達日本後才現場排隊等候審查。預先取得此證明書,是當前主流的申請流程。

入境及登陸檢查

 入境審查是指以下三項作為入境條件的審查。通過這些審查後,即可獲得居留許可。

  •  不屬於拒絕入境事由
  • 護照(Passport)與簽證(VISA)必須有效
  • 符合居留資格之要件

 此外,根據制度規定,上陸許可的審查共提供三次機會。

 第一次審查:入境審查官的審查

 第二次審查:特別審理官的審理

 第三次審查:向法務大臣提出異議

「將針對這 3 項內容,採用 3 階段的審查制度進行審查。」

居留資格

 所謂「在留資格」,或許會讓您感到意外,但這並非指「在日本居留」本身的許可;該許可被稱為「登陸許可」,而「在留資格」則是取得登陸許可的其中一項條件。此外,居留資格本身約有30種,其規定了該外國人在日本可從事何種活動。因此,即使符合某種居留資格,也不代表必然會獲得在日本居留的許可。居留許可是透過包含居留資格適宜性在內的「登陸許可」所核發的,而居留資格僅是其中一項構成要素。

  「僅僅符合特定的居留資格,並不足以讓您在日本居留。」

居留階段的流程與要素

居留階段是指獲得登陸許可後,實際在日本居住的階段。此階段發生的情況很簡單,可能發生的狀況包括「變更、更新、撤銷及離境」。

變更居留資格

 居留資格是可以變更的。常見的變更情形包括:更換職業、從學校畢業後開始就業,或是雖然職業不變,但有更適合的居留資格選項等。並非一定要等到現行居留資格期限將屆時才進行變更,最重要的是確保當下自身從事之活動(主要是職業生活)與居留資格相符,或所從事之活動在居留資格範圍內,而維持此狀態才是本質上的重點。若發生可能超出該範圍之情況時,便需變更居留資格。

居留資格的更新

 此為針對目前用於居留之居留資格,於其規定期限屆滿後,再次申請延長之程序。當原定居留期限屆滿後,若希望在不大幅改變實際生活狀況的前提下直接延長期限時,即需提出此申請。若實際生活狀況(主要為就業活動)發生重大變化時,與其申請延長,有時更適宜辦理居留資格變更。

取消居留資格

 即使在登陸時已獲准居留資格,並順利登陸且得以在日本居住,這並不代表在居留資格有效期間內可以為所欲為;若從事違規行為,原先獲准的居留資格將會被撤銷。主要撤銷原因如下:

  •  ・若因虛假申報而獲得登陸許可時。
  •  ・實際上未從事與居留資格相符的活動達3個月或6個月時
  •  ・中長期居留者未履行居住地申報義務之情況。

雖然有些複雜,但必須注意的是,居留資格本身並非留在日本的許可證,而僅是單純規定了可進行的活動內容。最接近「喪失留在日本的許可證」的情況,就是強制遣返。而強制遣返事由中,有一項是「居留資格遭撤銷」,因此喪失居留資格,實質上意味著已進入強制遣返階段。

強制驅離

 強制遣返是一項將被認定為不適宜居留的外国人驅逐出日本的制度。導致遣返的言行已作為遣返事由以清單形式統一規定,而實際執行遣返時的手續亦作為強制遣返程序詳加規定。藉此,得以透過客觀、公平的判斷及標準化的程序進行遣返,從而排除因主觀判斷所衍生的風險。

出境階段的流程與要素

雖然獲准在日本居留期間,表面上看似可以自由地往返海外與日本,但實際上仍存在部分限制,並非完全自由。順帶一提,由於外國人享有出境自由,因此請放心,您不會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被限制留在日本。

出境共有三種方式。

單純出境(完全出境)

 這被稱為「單純出境」。意指因已達成來日之理由或目的(具體而言,例如約定之契約期間屆滿等),或是因居留期限屆滿,抑或不再有繼續居留之理由或必要而離境。若以這種方式離境,將導致居留資格喪失,若欲再次入境日本,則必須重新申請許可。

再入境出境(暫時出境)

這是為了暫時返回本國而採取的出境方式。在此情況下,必須事先向日本政府申報此為暫時出境,且預計將在居留資格有效期內返回(即取得再入境許可)。若未辦理此手續便出境,將被視為①所述的完全出境,屆時欲再次入境日本,便須重新申請許可,請務必注意。

依據強制遣返制度離境(強制遣返)

這是基於強制遣返制度的離境。離境是被強制執行的義務。雖然聽到「強制」一詞難免會感到恐懼或危險,但實際上,關於離境的方式,會根據導致強制遣返的理由輕重程度,採取限制程度與強制程度較低的程序進行離境。此外,根據該理由的嚴重程度,下次登陸日本可能會受到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