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文知識及國際業務

 此居留資格是眾多居留資格中最主要的一種,適用範圍廣泛,旨在接納各類一般性及高階勞工來日,無論其專業領域(文科或理科)或職務性質(技術職或行政職)。

具體的人物形象是,

  • 電子設備、生命科技等領域的工程師,
  • 行政人員
  • 口譯員・翻譯員
  • 語言教學者
  • 公關
  • 宣傳
  • 銷售
  • 海外交易
  • 服飾或室內裝飾相關的設計
  • 從事商品開發等業務的人員

等等。

欲取得居留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 符合規格與條件
  • 根據您預計任職的日本企業所屬的類別
  • 申請文件

規範(居留資格適用性與省令標準)・條件

  符合「技術、人文知識及國際業務」類別者,其資格認定係依據《入國管理法》所規定的居留資格要件,以及省令所訂之省令標準,這雙重規範所定。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這兩項規定。具體而言,哪些項目屬於哪項規定,本質上並不重要;關鍵在於必須同時符合兩項規定。以下是對這雙重規定進行邏輯上自洽的詮釋與彙整。

大致可分為兩種情況。

  • 若屬需具備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知識或技術之職業
  • 若工作內容需具備基於外國文化的思考方式或感受力時

若屬需具備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知識或技術之職業

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曾主修相關科目並自大學畢業
  • 已主修相關科目並完成日本專修學校之專業課程
  • 擁有超過10年的實務經驗
  • 資訊處理相關證照

何謂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

 所謂自然科學,即所謂的理科領域,泛指農學、醫學、天文學、物理學、數學、工程學、化學等所有理科學科。

所謂的人文科學,即所謂的文科領域,泛指文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等所有文科學科。

若工作內容需具備基於外國文化的思考方式或感受力時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 翻譯、口譯、語言教學、公關、宣傳或海外貿易業務、服飾或室內裝潢相關設計、商品開發,以及其他類似業務
  • 三年以上之實務經驗(例外:大學畢業生從事翻譯、口譯或語言教學之情況)

共通條件

 無論是需要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知識與技術的職業,還是需要基於外國文化之思維或感受力的工作,都存在著一些共通的必要條件。

  • 薪酬須與日本人同等或更高。

所謂「報酬」,是指具有勞動對價性質之給付,除此之外均不屬於報酬。

報酬的例外
  • 通勤津貼
  • 撫養津貼
  • 住房津貼

預計任職之日本企業的類別分類及其證明資料

 《入境管理法》將該外國人預定任職的企業依信用等級分為四個層級。根據這四個層級,信用等級越高,申請時所需提交的證明資料便越少,從而建立了一套統一、高效且有效的入境管理行政運作體系。

信用評級程度會影響申請所需資料的數量,並對申請的難度產生影響。然而,信用評級本身並不會決定申請結果,最終仍需依據所提交的證明資料等來進行判斷,因此申請內容本身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信用評級。

除了用以證明本身屬於該類別的資料外,還需另行提交居留資格申請文件。

 ――――――――――企業類別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證明符合類別之資料――――――――

申請所需文件

 申請所需文件會因上述預定任職之日本企業的類別而異,且會因申請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若屬為取得新居留資格所提出的申請(登陸許可、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核發、居留資格變更許可),抑或目前已持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居留資格,並為更新該資格所提出的申請(更新許可)。

第1類

  • (登陸許可、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核發、居留資格變更許可)
  • (更新許可)

第2類

  • (登陸許可、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核發、居留資格變更許可)
  • (更新許可)

第3類

  • (登陸許可、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核發、居留資格變更許可)
  • (更新許可)

第4類

  • (登陸許可、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核發、居留資格變更許可)
  • (更新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