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去强制事由

退去强制事由是一份预先确定的清单,规定了哪些外国人将成为退去强制(强制驱逐)的对象,以便通过相关程序将其驱逐出境。一旦符合这些条件,将被强制驱逐。退去强制没有年龄限制或公诉时效,因此无论年龄大小均适用(实际操作中可能有所不同),且过去的行为也属于适用对象。

如果符合退去强制事由,将执行退去强制程序,被驱逐出日本。但这并未结束,被驱逐出日本后,当试图再次进入日本时也会受到惩罚,将被处以1年、5年、10年或无限期的拒绝入境(登陆拒否),因此需要格外注意。

退去强制事由大致分为以下8个领域:

  • 入国·登陆的相关违规
  • 在留资格的相关违规
  • 在留卡的相关违规
  • 逾期非法滞留
  • 非法就业·人口贩卖类
  • 治安维持
  • 企图破坏公安
  • 其他

入国·登陆的相关违规

  • 非法登陆者
  • 煽动、教唆、帮助其他外国人非法入国、登陆或不正当登陆者
  • 为帮助其他外国人登陆、在留等,持有、制作、行使、提供属于虚假、伪造、变造的文件或图画者;或教唆、帮助该行为者
  • 违反临时登陆条件者等
  • 因违反旅券法相关罚则而受到处罚者
  • 因集体偷渡及以营利为目的支援非法入国、登陆或不正当登陆等相关罪行而受到处罚者

在留资格的相关违规

  • 被取消在留资格者
  • 专门从事资格外活动者
  • 因从事资格外活动被处以禁锢(拘禁刑)以上刑罚者

在留卡的相关违规

  • 中长期在留者中,因在留卡相关申报进行虚假申报、怠于申请补发在留卡、未领取在留卡或拒绝出示在留卡而被处以徒刑(拘禁刑)者(包括被判处缓刑的情况)
  • 伪造、变造在留卡及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或行使他人名义的上述证件者;或教唆、帮助该行为者

逾期非法滞留

  • 在未取得在留资格的状态下非法滞留者
  • 非法滞留者(Overstay)
  • 收到退去命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离开日本者
  • 获得特例登陆许可后非法滞留者,及多次特例登陆许可被取消时,未在指定期间内出境或归船(仅限乘员登陆)者
  • 超过出国命令期限的非法滞留者

非法就业·人口贩卖类

  • 参与人口贩卖(人身交易)者
  • 让外国人非法就业等的人员;或教唆、帮助该行为者
  • 进行卖淫或其中介、劝诱等行为者

治安维持

  • 犯有刑法或其他法令规定的特定罪行,被处以徒刑或禁锢者
  • (在留期间如符合拒绝入境事由,也属于退去强制事由)
  • 根据少年法罚则,被处以3年以上徒刑或禁锢(拘禁刑)者
  • 因违反麻醉及精神药物取缔法、大麻取缔法、觉醒剂取缔法等被判有罪者
  • 被处以无期徒刑或1年以上徒刑、禁锢(拘禁刑)者(不含缓刑)

企图破坏公安

  • 企图以暴力破坏日本国宪法或政府者
  • 结成或加入以非法手段危害公安为目的的政党、团体者
  • 法务大臣认定进行了危害日本国利益或公安的行动者
  • 足球流氓等非法危害人身、建筑物者
  • 法务大臣认定有可能进行以恐吓公众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者

其他

  • 根据国际协定应防止其进入日本者
  • 被取消出国命令者
  • 关于特别永住者,不适用入管法第24条。仅在符合《根据与日本国的和平条约脱离日本国籍者等的出入国管理相关特例法》第9条各款之一的情况下,才会启动退去强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