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職到日本分公司:「企業內轉勤簽證」與「技人國(工作簽證)」的戰略選擇

將外籍員工從海外法人調動到日本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時,主要有兩種簽證選擇:「企業內轉勤簽證」和普通的工作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人國)」。

許多人事專員會簡單地認為「既然是調職,申請企業內轉勤簽證就行了」,但這在戰略上蘊含著巨大的風險。這兩種簽證在申請要求以及登陸日本後的職業自由度上有著天壤之別。

本文將著眼於學歷或實務經驗的壁壘以及未來的職業規劃,為您邏輯解析應該選擇哪種簽證的戰略標準。

1. 「企業內轉勤簽證」的最大優勢:突破學歷與「10年經驗」的壁壘

「企業內轉勤簽證」最大的戰略價值在於:「無需大學等學歷,僅憑短期的內部經驗即可取得」

要取得普通的工作簽證(技人國),原則上必須跨越「大學畢業等學歷」或合計多家公司的經歷以證明「10年以上的相關實務經驗」這一門檻。但是,如果是企業內轉勤簽證,即使沒有學歷,只要能證明「在調職前,已在海外的分公司連續從事相關業務1年以上」,就能獲批日本簽證。在將優秀的現場實戰型人才、或不符合學歷及10年經驗要求的年輕工程師調往日本時,這種簽證是強有力的選項。

2. 「技人國(工作簽證)」的優勢:在日本職業發展的自由度

另一方面,如果員工擁有大學以上學歷(或能證明10年實務經驗),原則上應當選擇「技人國」簽證。

企業內轉勤簽證是以「在當前公司(集團)工作」為前提的簽證,因此在日本逗留期間,不被允許「跳槽到其他的日本公司」。如果員工辭職,將瞬間失去簽證依據,難以繼續留在日本。而技人國簽證,只要業務內容相符,就享有跳槽的自由,這在外籍人才的長期職業規劃中具有壓倒性的優勢。

3. 薪資要求的區別:「與日本人同等以上」的嚴格審查

兩種簽證都要求「獲得與日本人從事同等工作時同等以上的報酬」。但在企業內轉勤簽證的情況下,工資支付方無論是「海外總部」還是「日本分公司」都可以。企業需要透過外派合約等邏輯地證明,包含生活費補貼等在內的總收入,達到了日本同齡人的工資標準。

【專家建議】

將員工從海外調往日本時的基本戰略是:「如果符合學歷(或10年經驗)要求,首選『技人國』;如果不符合條件但在海外有1年以上工作實績,則選擇『企業內轉勤』」。對於企業而言,不可跳槽的企業內轉勤簽證似乎更能「防止人才流失」,但考慮到外籍人才的積極性以及未來取得永住權的規劃,透過技人國簽證將其調來,最終能與其建立起承擔日本法人核心業務的強力夥伴關係。請務必首先對候選人「學歷與職歷的匹配度」進行精準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