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投资人组团出资在日本创业。“既然大家都出钱了,那所有人应该都能拿到经营管理签证”,这种假设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在入国管理局的审查中,经营管理签证的基本原则是“一家公司原则上只批1人(最高管理者)”。两名以上的外国人想要同时取得该签证的门槛极高,如果商业计划书写得含糊其辞,入管局会以“不存在足以支撑两人同时从事经营管理的工作量”为由,毫不留情地予以拒签。
本文将为您解析让多人创业成立,并使所有合伙人都能成功获批签证的“两大绝对条件”。
1. 出资比例与“决策权”的明确化
在合伙经营中,选择“每人平均出资50%”在审查中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入管局会认为,一旦双方意见出现分歧,决策就会陷入僵局,从而危及业务的持续性。
最终的经营责任由谁来承担?您需要有一套逻辑,通过出资比例来明确责任和权限的归属,例如“代表取缔役(法人代表)A占股51%,取缔役B占股49%”。
2. “业务分担”的完全隔离与工作量的证明
入管局审查最严格的一点是:“这门生意真的已经达到了需要两名(或多名)经营者的规模了吗?”
“我们两人一起统筹日常经营”,这种暧昧的解释是行不通的。您必须将每个人负责的业务完全隔离开来,并客观地证明他们都在作为各自领域的最高负责人发挥作用。
- 【分工示例】
经营者A:开拓海外市场、统筹进出口渠道、财务管理
经营者B:统筹日本国内销售、技术开发、人事劳务管理
此外,您必须通过缜密的商业计划书来证明,各自负责的业务都具备“足以支撑每天全职工作的充足工作量(包括销售规模和员工人数)”。对于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来说,证明这一工作量是最大的难关。
3. 【结论】草率的团队创业将导致“全军覆没”
以合伙经营的方式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是一项与单人申请完全不在同一维度的“高阶举证作业”。只要业务划分或报酬的合理性受到哪怕一丝怀疑,就会导致一人获批、另一人拒签(或者全员拒签)的最坏结果。
在您注册成立法人、投入资本金之前,请务必向商业计划构建顾问或代办申请的行政书士咨询,客观评估您的团队构想是否能经得起入管局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