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人(夫/妻)跳槽・失業!家族滯在簽證的更新風險與防衛策略

「家族滯在」簽證,是旨在接受持有就勞簽證或經營管理簽證在日本工作的外國人(撫養人)「撫養並生活」的在留資格。因此,一旦作為頂梁柱的撫養人的工作或收入變得不穩定,就會直接演變成全家人簽證更新的危機。

本文將為您解析,當撫養人因跳槽導致工資下降,或者陷入無業(失業)狀態時,家屬的簽證更新會受到何種影響,並提出防止最壞情況(因拒簽而被迫回國)的邏輯性防衛策略。


1. 家族滯在簽證與主申請人(撫養人)「休戚與共」

家族滯在簽證的有效性,完全依賴於主體撫養人的合法身分。如果撫養人喪失了在日本居留的依據(就勞或公司經營),其家屬在日本滯留的依據也會隨之同時消滅。

在入國管理局的審查中,家族滯在簽證的更新歸結於一點:「撫養人是否擁有足以穩定供養家屬的持續性經濟基礎(撫養能力)」。


2. 撫養人「跳槽」時的更新審查

撫養人跳槽這一事實本身,並不會直接成為負面因素。問題在於「跳槽後的收入」。

如果因跳槽導致工資下降,甚至降到了不得不依賴生活保護等公共援助的水準(通常被判定為無法維持家庭生活的水準),就會被視為沒有撫養能力,家族滯在簽證更新被拒的風險會大幅增加。必須使用跳槽後的僱傭合約和薪資單進行客觀證明,證明「即使在新工作單位,也能充分撫養家屬」。


3. 撫養人「無業(失業)」時的致命風險

如果在簽證更新時期撫養人處於無業狀態,情況將極其嚴峻。因為既然目前沒有收入,原則上就會被判定為「無撫養能力」。

如果您能證明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僱傭保險),或者有充足的存款,有時也會被給予短期的寬限。然而,這終究只是權宜之計。為了確保下一次更新順利,絕對條件是撫養人必須在簽證到期前找到新的工作,並恢復符合就勞簽證要求的合法活動。


4. 【警告】靠妻子(配偶)打工收入來支撐是「適得其反」

當丈夫失業時,最容易陷入的陷阱就是採取「在丈夫找到工作之前,由我(妻子)努力打工來支撐家庭開銷」的行動。這在法務上會引發致命的矛盾。

家族滯在簽證是為了「接受撫養並生活」的簽證。如果配偶的收入成了家庭經濟的支柱,入管局就會判定「其已不再接受撫養,而是以就業為目的逗留日本(資格外活動)」。此外,如果為了補貼家用而打工超過「每週28小時」的限制,就會因非法就勞而直接面臨強制遣返的可能。


5. 【結論】在時限到來前,夫妻應共同進行規劃重建

當撫養人的工作變得不穩定時,將家屬的簽證更新僅僅視為一項簡單的手續是非常危險的。入管局透過您提交的課稅證明書和納稅情況,能準確掌握您家庭的經濟狀況。

如果因失業或跳槽導致收入下降不可避免,請在為時已晚之前,向負責邏輯建構的顧問或專業的申請代理人諮詢。將恢復撫養人的就勞身分與證明家屬撫養能力作為一個「整體」來建構戰略,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