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成功將簽證變更為高度專門職(或經營管理)了,所以家屬的簽證也應該會自動跟著變更。」
又或者認為:「家屬在留卡的有效期還有1年,所以現在什麼都不用做。」
當在日本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士提升了自身的身分時,對於其家屬的法律手續,經常會出現此類致命的誤解。在日本的入管法中,家屬的簽證絕對不會「自動跟著更新或變更」。如果不懂得正確的法務戰略,您珍視的家人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陷入非法滯留的風險。
1. 原本「主簽證」消失的陷阱
配偶和子女所持有的「家族滯在」簽證,是完全依賴於持有主簽證的人(通常是丈夫或妻子)的特定工作簽證而成立的。
例如,如果持有主簽證的人將簽證種類從「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變更為「高度專門職」或「經營管理」,那麼原有的簽證便會消失。隨之而來的是,依賴於那個舊簽證的家屬的「家族滯在」簽證,將失去其法律基礎,從而處於極度不穩定的狀態。即使在留卡還有效,也必須迅速對其身分進行重新定義(變更簽證)。
2. 變更為「高度專門職」後家屬的特權
主簽證人變更為「高度專門職」的情況,尤其需要注意和講究戰略。當主簽證人成為高度專門職人才後,其配偶將被賦予特權。雖然可以繼續辦理普通的「家族滯在」簽證手續(每週打工限制在28小時內),但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就可以申請變更為一種名為「特定活動(高度專門職配偶)」的強力簽證,從而獲得全職工作的資格。
隨著自身職業生涯的晉升,準確把握家屬能獲得哪些法律選項(優勢),選擇最合適的簽證並重新進行申請手續,是必不可少的。
3. 排除風險的「全家同時申請」之妙
為了防止家屬的簽證處於懸空狀態,最漂亮、最安全的法務戰略就是:在主簽證人提交簽證變更的同時,一併提交家屬的簽證變更(或更新)申請,即「同時一併申請」。
如果分開申請,每個人的簽證到期日就會變得參差不齊,導致每年都要疲於應對某個家庭成員的簽證更新手續。透過全家人一起申請,入管局在審查時更容易將「全家人生計的穩定性」作為一個整體來評估,還能帶來讓全家人在留期限保持一致的巨大便利。
在日本的簽證手續中,主簽證人的變更,意味著需要對全家人的法律身分進行重新設計。拋棄「會自動更新」的固有觀念,為了保護家人而建立統一的法律架構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