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數位遊牧簽證:收入要求與無在留卡的實務限制

本文由在地日本人撰寫。

2024年,日本政府針對海外優秀的IT工程師及創業者,新設了名為「日本數位遊牧簽證(特定活動)」的在留資格。滿足特定條件的高收入遠距工作者,將可獲得最長6個月的停留期,一邊在日本全國旅行一邊合法停留與工作。

本文將深入探討申請該新制度的4項絕對要求,並從邏輯上剖析其與普通工作簽證的根本區別——「不發放在留卡」這一法律限制及其在實務層面上帶來的巨大影響。

1. 取得數位遊牧簽證的「4項絕對要求」

數位遊牧簽證並非僅靠一台電腦遠距工作就能輕鬆申請。申請人必須透過客觀的文件證據,跨越日本《入國管理法》規定的以下4道高門檻。

要求①:年收入1,000萬日圓以上的嚴格舉證

最大障礙在於收入要求。申請時,必須證明過去一年的年收入換算成日圓在1,000萬以上。絕不認可自我申報,必須提交由居住國官方機構開具的「納稅證明」或「所得證明」等絕對物證。考量到匯率波動,建議以留有充足餘地的收入水準進行申請。

要求②:符合對象國籍(免簽及締結租稅協定國)

申請人必須擁有同時與日本締結「免簽協定」及「租稅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目前約49個國家和地區)的國籍,包括美國、英國、澳洲、韓國、台灣等。非對象國籍者無論收入多高,均無法申請本簽證。

要求③:依靠「來自海外的報酬」生活

嚴禁受僱於日本國內企業並領取薪酬,或直接從日本客戶處獲取報酬(透過在日本國內的營業活動或商務洽談直接獲取利益)。作為生活來源的報酬,必須僅限於基於「與外國法人或個人的合約」所產生的遠距工作收入。

要求④:加入保額1,000萬日圓以上的民間醫療保險

本簽證持有者無法加入日本的國民健康保險。因此,必須強制加入涵蓋在日本停留期間的死亡、受傷及疾病治療的「民間醫療保險(保額1,000萬日圓以上)」。如果僅依靠信用卡附帶的旅遊保險,常會因保額不足或不涵蓋疾病治療而被拒簽,因此必須提前核實保單的具體條款。

2. 關於家屬(配偶及子女)隨行的規定

若主申請人滿足要求,允許其配偶及子女(數位遊牧的配偶等)隨行前往日本。但是,隨行家屬也被強制要求「加入獨立的民間醫療保險」。此外,原則上不允許配偶在日本國內進行任何創收活動(如打工等)。

3. 最大限制:「不可更新」與「無在留卡」的壁壘

數位遊牧簽證雖然允許機動性的跨境停留,但在日本國內建立生活基盤方面卻受到了強烈的法律限制。

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不可更新)」

滿6個月時,必須離開日本。法律不允許連續延長停留期(簽證更新),若想再次使用數位遊牧簽證入境,必須在出境後間隔一段指定時間(目前為6個月)。

不發放「在留卡」與「住民票」的實務影響

由於本簽證的停留期上限為6個月,因此不屬於《入國管理法》規定的「中長期在留者」。結果就是,不會發放在留卡及住民票。在實務中,這將產生以下致命障礙:

  • 無法開設銀行帳戶: 日本的金融機構在開戶時強制要求出示在留卡與住民票。
  • 難以簽訂長期房屋租賃合約: 無法通過擔保公司的審查,因此無法租賃普通公寓,住宿選擇大多侷限於月租公寓或Airbnb。
  • 無法取得印鑑證明: 無法進行設立法人等所需的印鑑登記。

4. 下一步:利用停留期規劃創業與經營管理簽證的途徑

日本的數位遊牧簽證,對於「調研日本市場潛力並作為未來業務拓展的測試案例」而言是極具效力的制度。然而如前所述,由於「沒有在留卡」,若想在停留期間設立日本法人並全面啟動業務,就會撞上無法開戶與簽訂房產合約的壁壘。

如果您計畫利用作為數位遊牧的停留期推進在日創業準備,並過渡到可長期停留的「經營管理簽證」,就必須在入境「前」建構嚴密的合法流程。關於如何突破無在留卡的壁壘、合法完成從法人設立到簽證轉換的具體步驟,請查閱以下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