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卡遺失或被盜!影響簽證更新・變更的4大風險與補辦手續

「連同錢包一起把在留卡弄丟了……」

「卡片被別人偷了!怎麼辦?」

現在,您可能因為失去了在日本證明身份的最重要卡片而感到恐慌。但是,請先深呼吸冷靜下來。最危險的做法就是覺得「說不定能找到」而放置好幾天不處理。

本文將為您解說在留卡遺失或被盜時,將麻煩降到最低並以最快速度補辦的具體行動方案。

1. 絕對不能置之不理!怠於補辦的「4大致命風險」

如果以「太忙了」、「遲早會找到的」為由置之不理,將會發展成無法挽回的事態。

風險①:對在留資格的變更、更新等產生不良影響

結論是,「弄丟卡片本身」不會受到處罰,但是「違反14天內補辦的規定而置之不理」,將直接導致在更新、變更簽證,甚至將來的「永住權申請」中面臨明確的處罰。

入管局審查中最重視的項目之一就是「品行良好(遵守法律的態度)」

怠於在14天內申請補發,這不僅僅是單純的「粗心大意」,而是會被作為明確的「違反入管法(第19條之12)」記錄在入管局的系統中。這個「不遵守法律的外國人」的負面記錄,將在下次審查時化為以下處罰露出獠牙。

1. 在留期間「降級(縮短)」的風險

在更新簽證時,原本應該能拿到「3年」或「5年」的長期限,但由於有違反法律的記錄,極有可能被縮短(降級)為「1年」。

2. 永住許可申請中的「致命傷」

永住權的審查比一般的簽證更新要嚴格得多,會重點檢查「入管法的遵守情況」。如果有違反14天規定的過去,會被判定為「遵守日本法律的意識低下」,成為永住申請被拒的極其強烈的理由

3. 性質惡劣時「不予批准更新、變更」

如果放置了幾個月,結果在警察盤問等情況下被發現,如果被判定為「性質惡劣」,簽證更新本身就有可能被拒,被迫回國的風險也並非為零。

風險②:在警察盤問時引起麻煩

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有隨身攜帶在留卡的義務。如果在沒有攜帶卡片的狀態下被警察盤問,可能會被懷疑「既然是非法滯留者,也許就沒有正式的在留卡」,從而導致被帶到警察署等重大麻煩。

風險③:作為偽造卡被惡意用於犯罪

如果遺失的卡片落入犯罪組織手中,您的身份極有可能被惡意用於製造偽造卡或詐騙等犯罪活動。

風險④:因違反法律而受到重罰(罰款、徒刑)

入管法規定,必須在發現遺失或被盜之日起14天內申請補發。如果違反此規定,恐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日圓以下罰款」的嚴厲處罰。

2. 首先去警察局!根據情況獲取的證明書會有所不同

當您發現沒有在留卡時,首先應該去的不是入管局,而是「警察局(交番或警察署)」。您需要在那裡獲取一份官方證明文件,證明您的卡片目前不在手邊。

請在警察局說明情況,並務必領取以下證明書之一。這將成為之後提交給入管局的「沒有卡片的證據」,是最重要的文件。

如果是自己弄丟・遺失的情況:「遺失登記(遺失屆)」

如果不清楚掉在哪裡,請在警察局進行遺失登記,並領取「遺失屆出證明書」。

如果是被扒竊或搶劫等被盜的情況:「被盜登記(盜難屆)」

如果是明顯被他人盜竊的情況,請進行被盜登記,並領取「盜難屆出證明書」。

【重要】只要持有這些證明書,萬一在補發前受到警察盤問,也能證明您「目前正在辦理補發手續」,成為完全防止因未攜帶而產生罰款(以及隨之而來的對簽證更新的不良影響)的「盾牌」。

3. 去完警察局後去入管局!「14天內」的補辦手續

在警察局拿到證明書後,請在得知卡片遺失之日起的「14天內」,前往管轄您居住地的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入管局)辦理補發申請。

所需物品如下:

  • 護照
  • 照片(長4cm×寬3cm)1張
  • 在警察局領取的證明書(遺失屆出證明書 或 盜難屆出證明書)
  • 在留卡再交付申請書(入管局窗口有提供)

【來自專家的建議】

對於上班族或學生來說,「14天」的期限轉瞬即逝。請務必優先安排好時間,向警察局報案並前往入管局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