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登陸許可是指在外國人計劃進入或在日本登陸,進行入境審查期間,暫時允許其入境的一種特殊許可。如果說通常的許可是「100%正式許可」,那麼假登陸許可就是一種縮小了自由範圍、增加了限制與條件的「臨時性登陸許可」。
在何種情況下發放假登陸許可
假登陸許可在入境審查期間發放。無論是初次入境還是持再入國許可入境,流程都是相同的。
首先,入境審查流程通常分為以下最多三個階段:
- 入境審查官的審查
- 特別審理官的口頭審理
- 向法務大臣提出異議
通常情況下,在第一階段的入境審查官審查時即可完成。但在某些情況下,第一階段無法通過,需要進入第二或第三階段的再審查。由於:
- 特別審理官的口頭審理
- 向法務大臣提出異議
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而外國人無法在機場審查場停留數日,因此在等待結果期間,希望臨時入境的外國人可能會獲得假登陸許可進入日本。
不發放假登陸許可的情況
即使在可以申請的階段提出申請,也並不代表一定會獲得許可。以下情況將不獲許可:
- 有理由懷疑該外國人在假登陸期間會逃亡時
- 有理由懷疑該外國人會違反假登陸條件(見下文)時
假登陸許可的結果
假登陸僅為等待入境審查結果的狀態。如果審查結果為准予上陸,則轉為通常的入境狀態。如果未獲許可,則必須迅速離開日本。
未獲許可時的迅速離境
在假登陸期間,即使審查結果為不予許可,只要按照指示迅速離境,仍屬於合法程序下的離境。但是,如果非法滯留,則將觸犯強制驅逐條款,並開啟強制驅逐程序。
假登陸許可附帶的條件與限制
即使獲得了假登陸許可,與通常的上陸許可相比,它在限制和條件上更為嚴格,不等同於100%的在留資格。其附帶條件如下:
- 限制進行入境手續必要行為之外的活動(禁止就業或進行與入境目的相關的活動等)
- 居住地限制(僅限於到達機場或海港所在的市町村等範圍)
- 行動範圍限制(僅限於上述居住地所在的市町村等範圍)
- 配合傳喚的義務
- 其他被認為必要的條件
繳納保證金
獲得假登陸許可時,可能會被要求繳納200萬日圓以下(未成年人為100萬日圓)的保證金。由於這是保證金,在手續結果出爐後,最終會予以退還。
沒收保證金
如果違反上述條件或限制,將根據情況沒收保證金金額的一半以下。
但在以下情況下,保證金將**全額沒收**:
- 該外國人在假登陸期間逃亡
- 該外國人違反假登陸條件
許可的形式
假登陸許可的形式為交付「假登陸許可書」。這是該外國人在日本合法停留的依據,因此在假登陸期間必須隨身攜帶。護照在機場或海港的審查期間需由官方收存。
假登陸者的收容
如果有充分理由懷疑獲得假登陸許可的外國人有逃亡傾向,主任審查官可能會簽署收容令,由入國警備官進行收容。
收容期限直至入境審查結果出爐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