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本的學校畢業,好不容易拿到了內定。然而,等來的卻是入管局發出的「不許可變更為工作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絕望通知。
「難道內定就要被取消,只能回國了嗎?」陷入恐慌的留學生,以及「好不容易招到的人該怎麼辦」而頭痛的企業人事擔當,現在放棄還為時過早。
本文將徹底解說留學生變更簽證被拒後,目前的簽證狀態會怎樣,以及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成功實現補救(再申請)的戰略。
1. 即使被拒簽,也不會立刻被要求回國?
收到拒簽通知時,根據您「當前所處的狀態」不同,法律上的在留狀態(可以在日本停留的期限)也會有所不同。
① 尚未畢業(留學簽證仍在有效期內)的情況
即使被拒簽,您當前的「留學簽證」依然有效。不需要立刻回國。您可以一邊保持在校狀態,一邊去入管局聽取理由,並準備再申請。
② 已經畢業,且留學簽證已過期的情況
如果在審查期間簽證過期並進入了特例期間,那麼在被拒簽的瞬間,您的簽證將被變更為「特定活動(作為出國準備期間,通常為30天)」。這是為了準備回國的期間,因此絕對不能工作(包括打工)。如果打算再申請,必須在這個極度緊張的30天內採取行動。
2. 最重要任務:去入管局準確聽取「拒簽理由」
補救的第一步,就是留學生本人親自前往入管局,向審查官直接詢問「為什麼被拒簽」。
聽取理由的機會原則上只有「1次」。請冷靜地提問「是大學科系不符,還是企業方面的條件不符」,並將審查官的話逐字記錄。(※強烈建議內定企業的擔當者一同前往。)
3. 留學生特有的「無法補救的地雷」
如果在入管局聽取的結果顯示,拒簽原因是企業方面(工作內容與科系不符、企業資料不全等),透過重寫理由書和追加資料,補救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但是,如果原因出在留學生本人身上,且是因為以下理由被拒簽,透過再申請進行補救將極其困難(實際上不可能)。
- 超時打工(違反資格外活動): 如果被查出在留學生期間打工超過了「每週28小時」的限制,將被視為嚴重的違法行為,無法獲准變更為工作簽證。
- 出席率或成績極差: 如果學校出席率低,被判定為「沒有從事本來的學習目的(在留狀況不良)」,那麼補救也是令人絕望的。
4. 補救(再申請)必須「與企業合作」
留學生變更拒簽的補救,絕不是僅靠學生本人的力量就能解決的問題。為了打消審查官「這個工作真的符合技人國要求嗎?」的疑慮,企業方面出具的「詳細的採用理由書」、「每天的具體工作日程」以及「公司的商業計畫書」等強而有力的證明資料是必不可少的。
不要輕率地認為「再交一次說不定就過了」而盲目再申請,那等於把最後的機會扔進水溝。客觀分析拒簽理由,並與企業合作構建基於法律的正確補救路線,這是保住您的內定和在日本的未來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