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度人才簽證:積分計算中「年收入」的陷阱與獎金算入標準

本文由在地日本人撰寫。

最快1年或3年即可取得日本永住權(綠卡)的「高度專門職(高度人才)」簽證,對於全球菁英人才而言是最具吸引力的在留資格。其絕對條件是透過學歷、工作經歷、年齡、年收入等項目的「積分計算」獲得70分以上。

然而,在這個積分計算中,拒簽風險最高、讓最多申請者落入陷阱的正是「年收入」這一項。許多人主觀認定「以我的薪水絕對能輕鬆達標」,結果在入管局嚴苛的審查下被剔除多項金額,導致總分低於70分而慘遭拒簽的案例層出不窮。

本文將解說高度人才簽證中「年收入」的正確定義,明確界定哪些津貼可以算入、哪些必須排除,並提供一套用客觀證據突破審查的勞動合約法務設計思路。

Contents

1. 最大的誤解:不是「過去的年薪」,而是「未來的預定年薪」

【摘要】入管局審查的僅僅是「未來一年內日本接收企業預計支付的確切報酬額」,您在母國或前職的過去高薪一分錢都不會被計入。

關於積分計算中的年收入,許多人誤以為是「最近一年的扣繳憑單(源泉徵收票)上的總額」或「上一份工作的年薪」。這是致命的錯誤。

在日本的入管法中,能作為高度人才積分被評估的,僅限於「今後在日本的接收機構(公司)工作,預計在未來一年內獲發的報酬總額」。即使您過去在母國或其他外資企業有過年賺1,000萬日圓的輝煌業績,如果新入職的日本公司在合約上的基本薪資是500萬日圓,那麼參與積分計算的金額就嚴格鎖定在「500萬日圓」。

2. 可算入津貼與被「排除」津貼的明確界線

【摘要】通勤、住房、撫養津貼等實報實銷性質的補貼,以及金額浮動的加班費,將被完全排除在年收入計算之外。

公司薪資單上顯示的「應發總額」,並不能原封不動地作為年收入被認可。入管法對可以作為報酬「算入的項目」和「排除的項目」有著極其嚴格的區分,一旦搞錯就會直接導致拒簽。

  • 【被排除的津貼】絕對不能算入的項目:
    通勤津貼(交通費)、撫養津貼、住房津貼、分居津貼、超過勤務津貼(一般的不固定加班費)等,全部要從年收入計算中扣除。因為這些被視為生活實費的補償,而非勞動的對價。如果把這些算進去剛好湊滿70分,在審查時一經扣除,就會立刻落榜。
  • 【可算入的津貼】能被認可為積分的項目:
    除了基本薪資,像職位津貼、資格津貼等「每月固定支付性質(勞動對價)」的款項可以算入。此外,關於固定加班費(見成加班費),只有在勞動合約中明確規定為「每月必須支付的固定金額」時,才能納入報酬計算。

3. 獎金(Bonus)在多大程度上能算入?

【摘要】「根據公司業績發放」的非確定性獎金無法算入。絕對條件是勞動合約中必須有「明確承諾發放X個月基本薪資」的白紙黑字擔保。

獎金可以加在「年收入」中以獲取積分,但這需要極其嚴格的證據支持。僅僅口頭聲稱「去年發了100萬日圓獎金,今年肯定也有」,或出示過去的薪資流水,入管局是絕對不認的。

將獎金納入預定年薪的絕對條件是:「在勞動合約(或勞動條件通知書)中,客觀且明確地承諾了獎金的發放金額」。諸如「根據公司業績發放」、「根據個人評價決定」這類具有不確定性的業績掛鉤型獎金,不被視為未來確定的報酬,在審查時一分錢都算不進去。

4. 實務Q&A:無視年齡的「最低年薪300萬日圓」絕對條件

【摘要】如果預定年薪低於300萬日圓,無論你在學歷或工作經歷上拿到多高的分數,高度人才簽證都會被自動拒簽。

Q. 光靠學歷和工作經驗我就有80分了。哪怕年薪只有280萬日圓也能拿到簽證嗎?

A. 拿不到。高度人才積分計算中,存在一個絕對不可忽視的「淘汰線」,即「預定年薪必須達到300萬日圓以上」。即使你擁有海外名校博士學位、日語N1滿分,總分超過了80分,只要你與日本公司簽訂的年薪(扣除上述排除津貼後的金額)是「299萬日圓以下」,申請就會被瞬間駁回。

Q. 拿到簽證後,如果年薪下降了會怎樣?

A. 高度人才簽證的在留要件是「持續維持70分以上」。如果在更新簽證時,因獎金削減或降薪導致總分跌破70分,將無法更新高度人才簽證,必須辦理降級手續,變更為普通的「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工作簽證。

結論:毫米級的「勞動合約設計」決定成敗

為了切實拿到高度人才簽證的「年收入積分」,企業方的招聘和人事部門必須進行「在法律上嚴絲合縫的勞動合約撰寫」。入管局審查官不會考察申請人的潛在能力或企業規模,他們只根據「合約上的書面數據」進行機械式計算。

如果要算入獎金,就必須寫明具體金額和發放時期;如果要算入固定加班費,就必須與基本薪資明確分開規定。在初始階段保證書面文件的嚴謹性,才是確保菁英人才順利獲批簽證、實現安全赴日就職的法務底層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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