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当地日本人撰写。
在雇用外籍员工的企业中,与入职时的签证(在留资格)申请具有同等法务重要性的,便是“离职时的应对”。特别是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日本工作签证的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时,企业方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严格申报义务。
本文将彻底解析企业容易忽视的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及Hello Work(公共职业安定所)的申报义务,怠慢该义务给企业带来的严重法务风险,以及合规的离职办理实务流程。
1. 企业必须承担的“两项申报义务”之真相
当外籍员工离职时,最容易混淆的便是“向入管局申报”与“向Hello Work申报”的区别。日本法律对此有如下规定:
原则:向Hello Work提交“外国人雇佣状况申报”
根据《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所有雇主在外籍员工离职时,均有义务向Hello Work提交“外国人雇佣状况申报”。若员工加入了雇佣保险,必须在“离职次日起的10日内”提交;若未加入,则必须在“离职当月次月的最后一天”前提交。
【重要】 如果企业依法向Hello Work完成了该申报,那么根据入管法第19条之17的规定,无需再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关于接收机构的申报”(将被视为已完成申报)。
例外:需要直接向入管局申报的情况
如果出于某种原因未向Hello Work进行申报,或是因不适用雇佣保险导致手续延迟,企业方必须在离职日起“14日内”,直接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关于所属机构的申报”。请通过线上(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电子申报系统)或邮寄方式迅速完成办理。
2. 怠慢申报义务给企业带来的处罚
如果像对待本国兼职人员那样对离职手续置之不理,或进行虚假申报,企业方不仅面临法律制裁,还可能遭受直接影响未来业务发展的严重处罚。
- 适用罚金刑: 未向Hello Work提交“外国人雇佣状况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可能会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 助长非法就劳的风险: 放任不管、不掌握离职外籍人员的去向,可能导致该人才在签证到期前非法滞留或非法工作,进而令企业的管理体制本身受到追责。
- 未来外籍人员招聘审查恶化(黑名单化): 未履行申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入国管理局视为“无法对外籍人才进行妥善劳务管理的不合格机构”。今后,当企业试图录用新的外籍人员并申请CO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将受到极度不利的对待,拒签风险会大幅飙升。
3. 离职实务中的绝对禁忌与必需文件
在此整理外籍员工离职实务中,企业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以及应当开具的文件。
【绝对禁止】扣留(没收)在留卡或护照
极少数企业会以“公司是签证担保人”为由,在员工离职时强行要求上交在留卡或护照。这是违反入管法等相关法律的严重犯罪行为。外籍人员有随身携带在留卡的法定义务,因此在离职后由本人继续保管是绝对的规则。
为不阻碍跳槽应发放的文件
离职的外籍人员要在下一家企业合法办理工作签证的“所属机构变更”或“续签”,来自前雇主的客观证明文件是必不可少的。离职时,请务必迅速向本人发放以下文件:
- 离职证明书(离职票)
- 源泉征收票(税务扣缴凭证,在下一次签证续签或变更审查中为必需文件)
4. 对离职外籍员工“本人”的法务指导
除了企业的相关手续外,离职的外籍员工本人也承担着法定义务。作为完善劳务管理的一环,强烈建议在离职面谈时对以下两点进行指导,并以书面等形式确切传达。
- 本人的“14日内申报”义务: 即使企业方已向Hello Work申报,外籍员工本人仍有义务在离职后14天内,自行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关于所属机构的申报(离职)”。
- “3个月内重新就职”规则: 持有工作签证离职后,若无正当理由且超过3个月处于无业状态,签证将成为被取消的对象。督促其尽快找到下一份工作,是防范不必要纠纷的防波堤。
外籍员工的离职手续绝不仅仅是公司内部的人事劳务处理,更与国家的出入境管理行政直接挂钩。彻底贯彻合规操作,进行准确的申报与文件发放,才是提升企业法务安全性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