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作签证:外籍人员“内定取消与辞退”及非法违约金索赔的应对

本文由当地日本人撰写。

在日本求职并最终获得内定(Job Offer)是一大里程碑。然而,在签证申请期间或即将入职前,突然被企业单方面通知“取消内定”,或是外籍劳动者主动辞退内定时被企业过度要求“赔偿签证申请费和招聘费”的纠纷却屡见不鲜。

本文将详细解析在日本劳动法与入管法交织的复杂领域中,如何拒绝不合理要求,并通过合法的实务步骤来守护自身的职业生涯与在留资格(签证)。

1. “内定”即为法定劳动合同的大前提

在日本的法律体系下,当企业发出内定通知且劳动者在承诺书上签字时,这就不仅仅口头约定,而是被视为成立了“附带起始期及保留解约权的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尚未正式入职,企业方原则上也不得因“业绩下滑”、“找到了更好的人才”等自身原因单方面取消内定。内定取消仅在客观上合理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例如发现简历造假、或工作签证被拒签等)才会被法律认可。

2. 最大的陷阱:针对“辞退内定”的违约金与赔偿要求

在实务中,更容易演变成严重事态的是:外籍人才为了去条件更好的企业而试图辞退内定时,原企业出于挽留或报复的目的,提出“损害赔偿”的索赔要求。

“全额赔偿签证代办费”是否合法?

许多企业会施压称:“如果辞退,就要把公司承担的签证代办费和招聘广告费作为损害赔偿金付清”。然而,日本《劳动基准法》第16条(禁止预定赔偿)中明确规定,严禁事先设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例如“如果中途辞职就必须赔偿XX万日元”这种约定本身就是违法的。

招聘活动及签证申请所产生的费用,通常被视为“企业开展业务理应承担的必要经费(商业风险)”。因此,仅仅因为内定辞退就将这些费用转嫁给外籍人员并强制其支付,在法院判决中几乎都是不被支持的。

3. 作为报复的“撤回签证申请”带来的非法滞留风险

即使辞退内定是您的正当权利,但对于外国人而言仍存在一个巨大的难关。如果企业已经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了您的签证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或变更许可),企业方是可以向入管局“撤回申请”的。

一旦企业撤回申请,正在进行中的签证手续将全部作废。如果您是留学生或准备跳槽的人员,且目前的在留期限即将届满,若不能迅速找到下一家就职单位(担保企业)并重新递交申请,将面临极高的逾期滞留(非法滞留)风险。由于在与企业进行交涉的期间您的在留期限也会不断消耗,因此必须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4. 常见纠纷 Q&A(基于法律依据的应对)

  • Q: 企业说“至少要工作1年,否则不准辞职”。
    A: 根据《民法》第627条,对于没有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劳动者只要在“离职前2周”提出申请即可辞职。日本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
  • Q: 企业威胁说在付清赔偿金之前,不归还护照和在留卡。
    A: 企业扣留外籍人员护照或在留卡的行为,是违反《入管法》及相关法令的极其恶劣的行为。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报警或向劳动基准监督署举报。

5. 实务应对步骤:分离劳动纠纷与签证问题

面对“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言辞,绝对不要当场在任何付款协议或保证书上签字。被卷入此类纠纷时,必须将问题分为两部分来分别处理。

① 解决与企业的劳动纠纷及违约金索赔:
首先请向管辖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或擅长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Lawyer)”咨询。与企业的直接交涉和采取法律措施属于律师的专属权限。

② 应对因申请撤回导致的“签证危机”:
若因辞退内定导致企业撤回签证申请,您需要迅速找到下一家担保企业,并制定合法继续停留日本的方案。关于在留资格的手续与条件确认,请立即向熟悉日本入管法及签证手续的代办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有关工作签证的合理应对流程,以及向下一个阶段过渡的准备工作,请参考下方的指南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