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在地日本人撰寫。
在商業領域,將原本在公司認真兼職的優秀外籍留學生,於畢業後直接錄用為「正職」的案例正日益增加。
許多企業負責人會認為:「既然已經了解其工作適性,雙方也建立了信賴關係,簽證變更應該能順利通過吧」。然而,從留學生的「留學簽證」變更為最具代表性的日本工作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人國)」,其審查過程中存在著特有的陷阱。
無論企業多麼優良,或者該人才多麼認真,只要過去的在留狀況或僱用設計在法務上存在缺失,入國管理局便會毫不留情地做出「拒簽(不許可)」的判斷。本文將徹底解說企業容易忽略的過往非法就勞風險,以及為了合法變更簽證所需的客觀舉證方式。
1. 最大的難關:「每週28小時規定」的超時工作(Overwork)
在將留學生轉為正職時,入管局審查最嚴格的,便是其在兼職期間是否「違反資格外活動許可(超過每週28小時規定)」。
入管局會從課稅證明書「反推」工時
在申請變更簽證時,必須提交過去的「課稅證明書」與「納稅證明書」。入管局的審查官會將記載的年收入額除以一般兼職的時薪,徹底計算「收入是否控制在法定的每週28小時(長假期間為每週40小時)以內」。
若同時兼職多份工作,只要合計時間超過法定時數哪怕只有1小時,也會被視為違反入管法(非法就勞),變更為工作簽證的申請原則上將被拒絕。在發出錄取通知前,企業不僅必須掌握「自公司的排班」,還須正確掌握該人才包含他公司在內的過往實際勞動狀況。
2. 業務不符風險:不認可「單純勞動的延伸」
無法在維持兼職時期業務內容的情況下,僅將僱用契約的型態切換為「正職」。
取得日本技人國簽證的必要條件是,必須明確轉換為與大學或專門學校主修內容在邏輯上一致的「高度專業性、知識性業務」。現場的單純勞動不屬於技人國簽證的適用範圍。
- NG範例(拒簽): 將在餐廳從事接待或廚房工作、便利商店收銀、飯店鋪床等兼職的留學生,直接作為「門市人員」或「現場負責人」轉為正職僱用。
- OK範例(有機會獲准): 活用兼職的現場經驗,將其錄用為總公司部門的「海外行銷」、「外國人專屬服務企劃開發」,或「複數門市的經營管理與翻譯業務」之專職負責人。
申請時,必須提交詳細記載「為何需要該人才」、「如何活用在大學所學知識」的僱用理由書,以及明記高階職務內容的職務說明書(Job Description),以證明客觀的一致性。
3. 「公共義務之履行」與「學業成績」的審查
除了工時與職務內容外,留學期間的「品行」也會受到嚴格審查。
稅金、年金、健康保險的繳納狀況
兼職期間若有未繳或遲繳住民稅、國民健康保險費、國民年金的情況,將成為審查時致命的扣分因素。「不知道要繳」這種理由是完全行不通的。若有欠繳,申請前必須全數繳清,並提交收據等作為必要的補救措施。
出席率與成績(放棄本分)
留學簽證的本來目的是「學業」。若因為過於投入兼職導致學校出席率顯著低落,或成績極度不佳,會被認定為「放棄學生本分而專注於工作」,這類日本簽證變更遭拒的案例層出不窮。學校核發的成績證明書與出席狀況證明書,是審查的重要判斷材料。
4. 關於兼職轉正職的實務 Q&A
- Q:變更技人國簽證的申請被拒絕了。畢業後還能讓他維持現在的「兼職」身分繼續在自公司工作嗎?
A:不可以。在從學校畢業或退學的當下,即不符合「留學簽證」的要件,附帶的資格外活動許可(兼職權利)也會隨之失效。若繼續讓其工作,本人將面臨非法就勞,企業方則有觸犯助長非法就勞罪的重大風險。 - Q:留學生是專門學校畢業。感覺自公司的業務與其主修內容有些落差。
A:專門學校畢業(專門士)的情況下,相較於大學畢業生,其「在校主修內容」與「就職處的職務內容」之完全一致性會受到極為嚴格的審查。例如,原則上不認可將服裝專門學校畢業的人才錄用為IT企業的工程師。事前必須進行職務內容的磨合與邏輯建構。
為了將外籍留學生從兼職轉為正職,僅靠製作僱用契約書或「因為很優秀」的主觀評價是不夠的。本人過去的勞動、納稅、學業實際狀況,與入社後的高階職務內容,必須在法律上完全吻合。在確定錄取之前,請實施嚴格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查明所有事實,並採取合乎邏輯的舉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