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時的義務:「關於所屬機關等申報」的填寫與提交方法

持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人國)等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在跳槽時,有一個絕對不能忽略的「隱形地雷」,那就是「關於所屬機關等申報」

很多人拿到了新公司的內定就放心了,從而忘記了這個申報,但這卻是法律規定的嚴格「義務」。本文將徹底為您解說申報的時機、放任不管的可怕懲罰,以及具體的提交方法。

1. 必須申報的時機與「14天內」的嚴厲規則

「關於所屬機關等申報」是在您的僱傭狀況發生變化時,向入管局報告該事實的手續。您必須在以下時機,分別在「事由發生之日起的14天內」進行提交。

  • 離職時: 從辭職之日起14天內,提交「脫離」申報。
  • 入職新公司時: 從進入新公司之日起14天內,提交「移籍」申報。

※如果離職和入職幾乎同時進行(沒有空窗期),也可以將這兩者合併,一次性提交「脫離及移籍」的申報。

2. 放任不管會怎樣?3大可怕懲罰

如果抱有「入管局沒說什麼應該沒事吧」的僥倖心態而放任不管,將在下次簽證更新時遭受致命打擊。在法律上,存在以下3種懲罰風險:

① 下次簽證更新面臨不利(扣分)

由於未履行法律上的義務,在下次的簽證更新審查中,會被視為「品行不良(不遵守規則的外國人)」,導致在留期間被縮短,最壞的情況甚至會被拒簽。

② 面臨罰金(20萬日圓以下)

根據入管法第71條之2的規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在14天內進行申報,可能會被處以2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③ 最壞的情況,簽證被取消

辭職後,如果在未入職新公司的狀態下(也未進行申報)超過3個月,您目前持有的工作簽證將成為「被取消」的對象,面臨被強制遣返的危險。

3. 提交方法(網路・郵寄・窗口)與推薦途徑

申報有以下3種提交方法,但強烈推薦「網路提交」

  • 【推薦】網路(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電子申報系統): 可透過手機或電腦24小時隨時提交。不僅免手續費和郵寄費,而且能立即被受理,是最安全的途徑。
  • 郵寄: 將申報書和在留卡影本郵寄至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報受理部門)。※為防止遺失,請務必使用「簡易書留(掛號信)」等可追蹤的方式寄送。
  • 窗口遞交: 直接提交給最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窗口。(※因排隊等待時間長,不推薦。)

4. 總結:只有提交了「申報」,跳槽才算真正完成

新公司的工作一旦開始就會非常忙碌,如果把申報推後,短短「14天」的期限眨眼就會過去。為了保護您在日本寶貴的職業生涯,請務必遵守「離職即申報」、「入職即申報」的鐵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