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在地日本人撰寫。
「因為外國客戶增加了,所以錄用了一名留學生來負責口譯和筆譯,結果簽證卻被拒了。」
這是僱傭外籍人才的企業經常面臨的麻煩之一。在工作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通稱:技人國)」中,「翻譯・口譯」看似是文科畢業生最容易申請的職位,但在實務中,它卻是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入管局)審查極其嚴格的職位。
本文將徹底解說入管局在翻譯簽證申請中最警惕的「實質性業務量不足」這一拒簽因素,以及為客觀、符合邏輯地證明這一點而必須進行的職務設計與實務流程。
1. 審查官警惕的「掛名翻譯」與簡單勞動的嫌疑
入管局之所以對以「翻譯・口譯」為主營業務的申請進行嚴格審查,原因在於過去的違法違規案件。過去曾大量出現打著「翻譯」的幌子取得在留資格,實際上卻讓其從事餐飲店接待、工廠生產線、飯店客房打掃等「簡單勞動(不屬於在留資格適用範圍的業務)」的虛假案件。
因此,僅僅在申請表的職務內容欄中填寫「翻譯・口譯」,是絕對不會獲批的。審查官會基於強烈的懷疑——「在這家企業裡,真的存在每天8小時、全年都需要專職進行翻譯工作的全職崗位嗎?」來進行書面審查。
2. 作為「國際業務」獲批的業務量絕對標準
因翻譯職位被拒簽的最大原因是「業務量不足」。例如,「每個月有幾次外國客人來店時的口譯」,或是「每週幾封海外郵件的翻譯」,這種程度的工作量不被認可為工作簽證所要求的「持續且穩定的專業業務」。如果職務設計的初衷是讓員工在空閒時間去收銀或理貨,在申請的那一刻就會被立即拒簽。
要在法律上主張翻譯・口譯是主要業務,必須客觀地證明公司日常恆定存在以下規模的業務:
- 公司產品的多語言手冊、規格說明書、合約的日常翻譯工作。
- 與海外業務夥伴談判時的專屬口譯及外語會議記錄的製作。
- 面向海外的跨境電商網站或多語言企業網站的持續營運與翻譯。
- 對外國籍員工進行高級業務指導時的口譯(※單純的生活協助不被認可)。
3. 彌補業務量不足的「複合型方法(結合人文知識)」
許多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是「光靠翻譯和口譯填不滿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的法務對策是,不要將翻譯作為「國際業務」單獨申請,而是將其與「人文知識(或技術)」領域相結合,進行複合型的職務設計。
例如以下職務的組合:
- 海外銷售(人文知識) + 商務談判口譯・合約翻譯(國際業務)
- 海外Web行銷(人文知識) + 網站多語言翻譯(國際業務)
- 貿易事務・報關安排(人文知識) + 發票等單據翻譯(國際業務)
如果該外籍人才具備在大學等修讀過經營學、經濟學、行銷學等符合學歷要求的背景,透過將這些職務複合,就能合法地將其每天的工作日程填滿,構成完全不包含簡單勞動的高級白領業務。
4. 翻譯職位拒簽與糾紛的典型案例
案例A:住宿設施中「前台翻譯」被拒簽
【情況】 一家因入境遊客增加的飯店,錄用了一名留學生作為「前台口譯」。
【拒簽原因】 外國客人的比例較低,入管局判定僅辦理入住手續(程式化對話)無法滿足作為翻譯的業務量。此外,無法消除其在空閒時間擔任行李員或客房清潔(簡單勞動)的嫌疑。
【規避措施】 不能僅僅是前台的常規業務,必須制定並論證與「人文知識」相結合的核心職務說明書,例如與海外旅行社(OTA)的企劃談判、多語言招攬顧客促銷方案的制定、網站翻譯等。
案例B:指定非母語的翻譯業務
【情況】 為一名越南留學生申請以「英語」的口譯・翻譯業務為主的工作簽證。
【拒簽原因】 因為其在大學的專業並非英語(語言學),且不是英語母語者,入管局判定其不具備國際業務所要求的「基於外國文化的思維與感受性」。
【規避措施】 翻譯・口譯的目標語言,原則上必須是本人的「母語」或「在大學等主修的語言」,否則不予批准。即使多益(TOEIC)等分數再高,在法務上也必須以母語或大學主修語言為軸心來設計職務。
5. 立證業務量的時間表與必備提交文件
為了證明存在充足的業務量,不能僅僅在僱傭理由書上進行口頭說明,必須準備好能讓第三方信服的「客觀物證」來提交申請。
- 盤點並複合職務內容(發放內定前): 計算翻譯業務的占比,如果不足,則組合行銷或海外銷售等業務,製作基於崗位的職務說明書(Job Description)。
- 收集客觀數據(申請前1個月):
- 海外交易證明: 與海外企業的合約書、發票(Invoice)、貿易單據、合作企劃書。
- 外國客戶數據: 顯示全體顧客中外國人占比的客觀數據或預約名單。
- 翻譯業績證明: 計畫進行翻譯・多語言化的網站URL、宣傳冊草案、手冊目錄等。
- 建構僱傭理由書與每日日程表(申請時): 基於收集到的物證,以表格形式明確記載「為什麼公司需要專屬的多語言人才」的必然性,以及不包含簡單勞動的每日工作日程,並提交給管轄的入管局。
6. 結論:基於明確業務基礎的合理職務設計
以「因為會說日語所以讓他當翻譯」這種模糊的理由進行錄用,在如今的入管審查中是行不通的。翻譯是一項高度專業的職業,企業方必須具備足以讓其全職發揮該技能的業務基礎(明確的海外交易或招攬外國客戶的業績與計畫)。
在決定錄用之前,請精確到分鐘地模擬分配給該人才的日常工作,並嚴格驗證這些工作是否純粹屬於「國際業務」或「人文知識」的範疇。建構一套能夠用客觀物證證明業務量的、堅如磐石的招募方案,是徹底排除拒簽風險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