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在地日本人撰寫。
在僱用外籍員工的企業中,與入職時的簽證(在留資格)申請具有同等法務重要性的,便是「離職時的應對」。特別是持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日本工作簽證的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時,企業方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嚴格申報義務。
本文將徹底解析企業容易忽視的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及Hello Work(公共職業安定所)的申報義務,怠慢該義務給企業帶來的嚴重法務風險,以及合規的離職辦理實務流程。
1. 企業必須承擔的「兩項申報義務」之真相
當外籍員工離職時,最容易混淆的便是「向入管局申報」與「向Hello Work申報」的區別。日本法律對此有如下規定:
原則:向Hello Work提交「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
根據《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所有僱主在外籍員工離職時,均有義務向Hello Work提交「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若員工加入了僱用保險,必須在「離職次日起的10日內」提交;若未加入,則必須在「離職當月次月的最後一天」前提交。
【重要】 如果企業依法向Hello Work完成了該申報,那麼根據入管法第19條之17的規定,無須再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關於接收機構的申報」(將被視為已完成申報)。
例外:需要直接向入管局申報的情況
如果出於某種原因未向Hello Work進行申報,或是因不適用僱用保險導致手續延遲,企業方必須在離職日起「14日內」,直接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關於所屬機構的申報」。請透過線上(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電子申報系統)或郵寄方式迅速完成辦理。
2. 怠慢申報義務給企業帶來的處罰
如果像對待本國兼職人員那樣對離職手續置之不理,或進行虛假申報,企業方不僅面臨法律制裁,還可能遭受直接影響未來業務發展的嚴重處罰。
- 適用罰金刑: 未向Hello Work提交「外國人僱用狀況申報」或進行虛假申報的,可能會被處以3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 助長非法就勞的風險: 放任不管、不掌握離職外籍人員的去向,可能導致該人才在簽證到期前非法滯留或非法工作,進而令企業的管理體制本身受到追責。
- 未來外籍人員招募審查惡化(黑名單化): 未履行申報義務的企業,將被入國管理局視為「無法對外籍人才進行妥善勞務管理的不合格機構」。今後,當企業試圖錄用新的外籍人員並申請COE(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將受到極度不利的對待,拒簽風險會大幅飆升。
3. 離職實務中的絕對禁忌與必需文件
在此整理外籍員工離職實務中,企業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以及應當開具的文件。
【絕對禁止】扣留(沒收)在留卡或護照
極少數企業會以「公司是簽證擔保人」為由,在員工離職時強行要求上交在留卡或護照。這是違反入管法等相關法律的嚴重犯罪行為。外籍人員有隨身攜帶在留卡的法定義務,因此在離職後由本人繼續保管是絕對的規則。
為不阻礙跳槽應發放的文件
離職的外籍人員要在下一家企業合法辦理工作簽證的「所屬機構變更」或「續簽」,來自前僱主的客觀證明文件是必不可少的。離職時,請務必迅速向本人發放以下文件:
- 離職證明書(離職票)
- 源泉徵收票(稅務扣繳憑證,在下一次簽證續簽或變更審查中為必需文件)
4. 對離職外籍員工「本人」的法務指導
除了企業的相關手續外,離職的外籍員工本人也承擔著法定義務。作為完善勞務管理的一環,強烈建議在離職面談時對以下兩點進行指導,並以書面等形式確切傳達。
- 本人的「14日內申報」義務: 即使企業方已向Hello Work申報,外籍員工本人仍有義務在離職後14天內,自行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提交「關於所屬機構的申報(離職)」。
- 「3個月內重新就職」規則: 持有工作簽證離職後,若無正當理由且超過3個月處於無業狀態,簽證將成為被取消的對象。督促其盡快找到下一份工作,是防範不必要糾紛的防波堤。
外籍員工的離職手續絕不僅僅是公司內部的人事勞務處理,更與國家的出入境管理行政直接掛鉤。徹底貫徹合規操作,進行準確的申報與文件發放,才是提升企業法務安全性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