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設立公司,從海外進口商品並在日本國內(如亞馬遜、樂天、批發等)進行銷售的「進口與商品銷售業務」,在外國創業者中是非常受歡迎的行業。
然而,在經營管理簽證的審查中,入管局會從「業務的持續性與穩定性」的角度,對進口業務進行極其嚴格的審查。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入管局)審查官最關注的一點是:「這家公司今後是否能夠持續穩定地進貨?」
本文將詳細解說為了取得經營管理簽證,在進口業中必不可少的「海外供應商合約」所需達到的層級,以及如何透過法務手段避免被視為「個人代購(賺零用錢)」的實務操作。
1. 為什麼僅憑「發票(Invoice)」會被拒簽?
在開始進口業務時,很多人認為:「我是從海外電商網站(如阿里巴巴、淘寶)或海外批發商那裡採購的,每次都有發票(請款單/送貨單),這就沒問題了吧。」然而,僅憑這些是很難通過簽證審查的。
入管局對單次採購(隨用隨買)的評價如下:
- 「由於與供應商沒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對方因為某種原因突然停止供貨,這家公司是不是會立刻倒閉?」
- 「這根本不算作法人級別的『事業』,而只是任何人都能做的『個人代購(轉賣)』的延伸吧?」
想要取得經營管理簽證,就必須透過客觀的書面材料(合約)來證明自己不是單純的「買手」,而是已經建立起企業間持續交易關係的「經營者」。
2. 應該提交的「海外供應商合約」的3個層級
為了讓審查官信服,並強有力地證明業務的穩定性,最理想的做法是簽署以下任意一個層級的合約,並將其影本(及日語翻譯件)附在事業計劃書中提交。
層級1:買賣基本合約(持續交易的證明)
這不是單次的訂單,而是包含了「今後一年內持續供應商品」、「保證每月最低交易量〇〇件」等條款的企業間基本合約。這可以向入管局明確證明「已經確保了穩定的進貨渠道(=業務能夠持續)」。
層級2:獨家銷售合約/代理合約(最強武器)
如果簽署了「日本國內的銷售權僅委託給本公司」的獨家銷售權,或者作為日本總代理的合約,在簽證審查中將發揮巨大的威力。審查官會認為您的公司具備其他公司所沒有的強大優勢(業務的獨特性和確定性),許可率將大幅提升。
層級3:OEM/ODM委託製造合約
這種情況並非採購現成商品,而是委託海外工廠代工生產自家原創商品。因為已經建立起鎖定工廠生產線、並作為自有品牌進口的體制,這會被高度評價為「正規的法人事業」。
3. 無法簽訂合約時(如透過電商平台採購)的替代證明
對於剛剛起步的初創公司,或者主要透過海外平台採購的情況,「立刻與海外工廠或批發商簽訂正式合約在現實中確實很困難」也是很常見的。
如果無法準備正式合約,可以透過組合提供以下替代資料,來補充和證明業務的真實性與持續性:
- 商務談判的通訊記錄: 使用微信(WeChat)、WhatsApp或電子郵件,與海外供應商負責人進行「價格談判」、「確認批次數量」、「探討長期合作」的聊天記錄(截圖+翻譯)。
- 年度採購計劃書: 一份詳細的採購計劃,列明「向哪家供應商」、「每月進多少貨」、「以什麼價格」進行採購。
- 持續的海外匯款記錄: 如果已經在進行測試行銷等前期交易,可提供從法人帳戶向供應商多次穩定匯出海外款項的銀行對帳單。
4. 總結:透過進口業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的核對清單
在進口/商品銷售業中想要取得經營管理簽證,成敗的關鍵就在於如何明確劃清與「個人代購」的界線。
- 進貨的穩定性: 盡可能取得證明持續B2B交易的「買賣基本合約」或「總代理合約」,而不僅僅是單次的發票。
- 準備替代證明: 如果沒有合約,利用與供應商的詳細談判記錄和年度採購計劃書來強化持續性。
- 確保銷售渠道: (雖然本文側重於進貨)還需要配套證明進來的商品「要在日本國內賣給誰、在哪裡賣」(如電商平台的開店證明、與國內批發客戶的合約)。
進口業看似門檻較低,但在入管局的審查中,對事業計劃的「清晰度(客觀證據)」要求極高。在按照自己的想法申請從而被貼上「空殼公司」或「個人代購」標籤之前,建議您諮詢精通國際法務與貿易實務的行政書士,構建一套無懈可擊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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